1月5日,将自己妻子和女儿烧伤并用菜刀将两人喉管割断,致使女儿死亡、妻子重伤的姚东被执行死刑。
姚东(又名李成兴、李东),男,24岁,汉族,小学文化,系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金李井镇马家坝村人,捕前暂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红山口村,系个体经营户。
经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1月19日,罪犯姚东到其母亲家称自己要离婚,让其母亲帮助带女儿李某,其母不同意,并抱怨姚东打扰其正常生活。罪犯姚东表示不满,便从燃油助力车中抽出汽油提回家后,泼浇在床上和妻子张某某、女儿李某身上,然后用打火机点燃,见妻子和女儿疼痛呼喊,便将二人身上的火扑灭。后因妻子、女儿仍在疼痛哭喊,姚东便举起菜刀将二人喉管割断,致使女儿死亡,妻子重伤。
法院认为,罪犯姚东因其妻提出离婚,其母抱怨打扰正常生活,便产生不满情绪,并采用放火烧、菜刀割颈部的方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一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依法应予严惩。依法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姚东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于昨日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文/云静 海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