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文件明确未来3年川企上市规划,设立多项鼓励措施
7项扶持鼓励措施
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
财税优惠政策
土地优惠政策
降低上市成本
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
其他配套措施和上市费用补助政策
2008年四川资本市场值得期待。昨日本报记者从四川省经委上市办(以下称上市办)获悉,四川省刚刚发出“加大企业直接融资力度 加快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意见”(以下称《意见》)。这份酝酿多时并终于亮相的文件不仅明确未来3年川企上市规划,而且设立多项扶持鼓励措施。
川企上市大计划
“积极运用改制上市、借壳上市、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债券融资、资产证券化、股权融资等多种资本市场手段”,《意见》称:到2010年,四川上市公司总市值在现有基础上翻一番,证券化率(总市值/GDP)达到100%以上。
更为具体的计划是,在未来3年四川将培训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指导200家符合基本条件的企业规范改制,推动100家竞争力强、运作规范、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上市申报程序。
“上市公司数量由目前的70家增加到100家以上,推动20家以上的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或整体上市,力争30家以上的国有和民营企业实现规范改制上市,首次发行上市融资和上市公司再融资400亿元以上”。
上市办称,“今年希望能实现5家以上公司在境内外上市,10家以上公司进入上市申报程序。”
7项措施扶持鼓励
“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多渠道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四川一直致力于为期望上市的企业打造“摇篮”。此次发出的《意见》设立了多项扶持和鼓励措施。
扶持鼓励措施包括7项: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财税优惠政策;土地优惠政策;降低上市成本;支持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其他配套措施和上市费用补助政策。
上述利好信息其实涉及企业上市前后的多个环节,比如产权过户收费免除措施、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规定可享受“绿色通道”。
在上市费用补助方面,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资源库的拟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达到上市条件后给予50万元补助;对已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通过上市审核程序的企业给予200万元补助。补助资金按企业类型分别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从预算安排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各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实际制订措施鼓励企业上市和上市公司再融资,”阅读《意见》的人士表示,这一规定给了各地更大帮助企业上市的空间。
科技企业借鉴“阿里巴巴”
根据《意见》的设计,四川批量打造上市公司将主要通过三个方向完成。
首先是整体上市,培育一批全国知名的大盘蓝筹上市公司。加快推进大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工作,依托现有上市公司采取定向增发、吸收合并、分拆、换股等多种方式实施集团资源战略性整合,在我省高新技术、优势资源、先进制造业、农产品加工及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领域实现龙头企业整体上市。
第二是重组整合,鼓励产业优势较为突出和发展潜力较大的上市公司开展跨地区、跨所有制收购兼并同行业或相关企业。
第三是通过借“壳”上市,改造一批有困难的上市公司。积极引导经营业绩差、主营业务不突出的上市公司采取债务重组、资产置换等方式注入优质资产,进行实质重组,切实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对主业瘫痪、资不抵债、风险大且重组无望的上市公司,要运用市场机制,按有关规则实施平稳退市。
《意见》指出,科技型企业可借鉴“阿里巴巴”上市的经验,各级各部门要给予具体的指导和帮助。
另外,鼓励省内证券公司通过收购兼并、增资扩股等方式整合证券业务资源,支持四川重点企业集团控股、参股证券公司,支持有条件的证券公司上市。
初定60家企业进后备资源库
上市办方面透露,四川已启动建立上市后备资源库,初步确定的首批入库企业“大概有60家,成都居多。”
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士透露,首批入库企业既有国企,也有民企。有希望在深圳和上海上市的,也有希望在海外上市的,甚至还有瞄准即将亮相的创业板的企业。
“上市后备资源库可以理解成一个优选计划,将动态监测,而资源库中的企业是流动的”,上市办介绍,入库企业主要通过企业申报、市(州)推荐(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历年的企业数据积累和调研中来,根据企业条件、时间进度和上市目的地确定进入。本报记者 张小军 向朝阳
《意见》部分关键词
财税优惠政策:积极支持鼓励上市企业收购、兼并、重组省内外企业。上市企业因并购重组发生的税费应依法缴纳,同级人民****可视其并购重组成本情况从财政预算安排的企业发展资金中对企业给予支持。
土地优惠政策:上市公司和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所投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可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优先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
降低上市成本: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涉及产权变更过户且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的,免交除工本费外的其他一切费用。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证且无争议的,依法补办。
资产过户收费:拟上市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和上市重组过程中一次性发生的房产、车船等权证过户费,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
扶持经费:拟上市企业投资新建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符合有关政策规定的,优先推荐享受国家及地方贷款贴息等财政专项扶持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