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长基准线:14.5% 增长下线:3.7%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水平已达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增加工资
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
昨(2)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省****授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200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14.5%为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20.5%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上线;以职工平均货币工资增长3.7%作为企业工资增长下线,经营亏损的企业,其工资可以是零增长,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这一工资指导线是根据今年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我省社会经济发展状况,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办法对工资增长水平进行测算分析,并综合考虑影响工资水平增长的各相关因素确定的。2007年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上涨4%,比全国高0.8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高2.2个百分点。全省职工工资总额484.6亿元,增长25%;职工平均工资9713元,同比增长22.1%。
结合上半年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实际情况,我省首次确定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7%,此前,2003年———2005年工资指导下线均是零或负增长,2006年为零增长。
为加强对部分工资水平过高、增长过快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水平的调控,我省明确提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5倍及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非国有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 积极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水平。尚未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也应将工资指导线作为确定本年度职工工资水平增长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创造条件尽快实行工资集体协商。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同时,应相应合理提高职工、包括农民工的工资收入水平,保证职工正当的劳动报酬权益。(完)(记者陈露耘)
相关新闻:薪酬公开的“因”与社会公平的“果”
劳动保障部劳动工资司司长邱小平日前表示,我国正在研究探索对垄断行业平均工资实行限高封顶的办法。同时,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分配办法必须经过职工民主程序来制定,不提倡工资分配保密。
公众对此是何态度?本报与四川在线联合展开网上调查:工资,保密还是不保密?
在西方国家,男人的钱包和女人的年龄,是社会公认的两大隐私,外人轻易不能触碰。但与此同时,对于一些身处要职的公众人物,尤其是****官员的收入,则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布,哪怕是外出访问所得的一支钢笔。由此可见,即便是在西方国家,薪水的公开与保密,都不是一个一刀切的问题。薪酬公开与保密的争论,并非中国特色。
而从薪酬公开的本义上来看,争议包含以下两方面内容:其一是一个行业整体平均工资向社会公开;其二是单一团体内部员工工资公开。为此,讨论应从两个方面展开。
您对薪酬保密的观点是
A应该保密(13.80%)
B应该公开(77.49%)
C说不清楚(8.70%)
从第一个方面看,一个行业的整体平均工资是否向社会公开?受调查者中赞成薪酬公开的接近8成,赞成保密的仅不到14%,可见,要求薪酬公开的意见占优势。
从要求公开的理由来看,近40%的调查者认为有利于社会公平,34%认为可以防止企业进行暗箱操作,16%的人认为有利于遏制垄断性行业收入增长过快。
矛头又指向部分垄断性企业,其中烟草、通讯、电力等可谓是焦点。纵观这些高收入行业,虽然利润很高,但不可否认的是,产生利润的资本来自国家,且其中还包含着巨大的垄断利润部分。而垄断的形成,并非市场自由竞争的结果,而是****行为使然。从理论上说,这部分利润应该收归国有,为全民所用。但问题的关键是,这部分企业把依靠垄断所获取的巨额利润,视作自己的“血汗钱”,心安理得地在企业内部进行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各个行业,尤其是国家垄断性行业,将其职工平均收入向社会公开,不仅有利于社会监督,防止某些垄断性行业依靠行业优势,侵占国有利润,遏制其收入的过快增长,更有利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您的年收入
A1万元以下(21.24%)
B1-3万元 (51.07%)
C3-5万元 (16.74%)
D5-8万元 (6.22%)
E8万元以上(4.72%)
从第二个方面看,单一团体内部员工工资是否公开?有网友建议:“从宏观上看,薪资也是市场的一个重要元素。公开有利于社会资源更趋合理化。从微观上看,一个企业内部的个人薪资如果公开,由于各自判别标准不同,事实上也很难找到一个都认同的标准,容易造成员工之间相互攀比、不服的情况发生,导致工作失去主要目标,影响工作效率。因此,建议行业平均薪资可以公开,但是企业内部薪资相对保密。”
调查显示,年收入在3万元以下者占调查者总数70%以上,而年收入8万元以上者不足5%。当前绝大部分民众依然处于中低收入阶层,他们显然无缘高收入垄断企业。
相对于垄断企业,更多的企业实体需要依靠自身资本、依靠自己的勤奋和智慧,在残酷的市场中进行激烈搏杀,承担更大的市场风险。他们不仅要考虑员工福利,更需要未雨绸缪,为应对更大的挑战积蓄力量。为此,在发放工资时,他们肯定不敢像前文所提到的那些企业一样“豪爽”。
有网友认为,在单个企业内部,只要拥有一套科学、公正的绩效考核和执行体系,外人无权要求企业向企业内部和外部社会公布其员工收入。公开与否,应该由员工自己决定。在一个熟人群体中,作为一种隐私的个人收入得到保护,是一个文明社会的觉悟。
为此,在审视当下要求薪酬公开的声浪中,我们尤其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正视当下行业结构是影响收入多寡重要因素的客观存在,着力从宏观社会结构上去考虑和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