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立分层次多形式的住房保障体系,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廉租住房:保障范围扩大到3.6万余户
2006年开始,我市将廉租住房政策覆盖面调整为家庭年收入2.2万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保障范围由4500户扩大到3.6万余户。按收入和承租面积水平实行分类补贴。对低保户给予每月12元/平方米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达到市场平均租金,在规定租房面积标准内实现了由****全额补贴。除低保户外,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也做到了应保尽保。到目前,已有4.8万困难户享受了廉租住房政策。仅今年我市就安排了1.8亿资金用于发放租金补贴和采购600套租赁型住房。
经济适用住房:3000余困难家庭迁新居
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购对象为年收入低于4万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经济适用房建设标准严格控制在90平方米以下。两年来,中心城区新实施公开发售经济适用住房项目10个,共使用划拨土地400余亩,建筑面积77万平方米,可解决1万余户家庭的住房困难。****用于土地和配套费的投入达3.85亿元,切实让群众得到了实惠。目前已有2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交付使用,3000余户困难家庭迁入新居。此外,我市还积极探索“租售并举”的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方式,计划推出500套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家庭还可租赁经济适用房。
限价商品住房:6800套已全部开工建设
为贯彻落实宏观调控政策,做好房价稳定工作,解决具有一定经济条件但又无力购买商品住房家庭的住房需求,去年底,我市开始建设部分限价商品住房。限价房供应对象为家庭住房面积在55平方米以下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6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取得产权五年之内不得转让。限价房由****指定市属国有企业建设。2007年我市限价商品房用地215亩,总建设规模为70万平方米,共6800套,目前已全部开工,已有2822户家庭经审核获得了购买资格。(完)